【副木穿戴之注意事項】

穿戴時間:
※ 依不同類型目的而有差異
 
1.固定/保護之副木:
•適用範圍:如骨折、外傷之發炎期、燒傷及手術之後。
•穿戴時間:需全天穿戴,必要時可一天清洗身體局部一次。

2.矯正之副木:
•適用範圍:如關節變形、攣縮、肌肉痙攣時。
•穿戴時間:以可以忍受疼痛限度為主,但需觀察肢體末梢有無呈現發紫現象,如有此現象應鬆脫固定黏扣帶或脫下副木。
 
3.預防變形之副木:
•適用範圍:如關節炎、神經麻痺之肌肉無力。
•穿戴時間:除妨礙運動或復健之進行時間之外,需全天穿戴。建議穿戴時間為每2 小時休息10-20分鐘;若病人因抽痰或其他因素造成張力過大,則建議暫時先不穿戴副木。
 
4.支撐/替代功能不足之副木:
•適用範圍:如外傷之恢復期、或神經受損之功能不全時。
•穿戴時間:運動或日間活動時穿戴。

  

 

一般注意事項:

1.防止折損副木壽命及造成副木變形,不可讓副木長時間接觸熱源/ 熱水,或曝曬於陽光下(如車內) 。
2.副木不潔時,可用冷水洗淨,如有外傷需用生理食鹽水清洗以避免感染。
3.第一次穿戴副木時,需每2小時檢查一次,是否有異樣或不適如皮膚泛紅不褪、起水泡等,如有以上情形,請立即找治療師予以修改。
4.使用一段時間後,如有下列情形也請治療師予以修改。
(1)副木太鬆如水腫消退後造成無法固定。
(2)副木太緊如出現水腫造成皮膚壓迫。
(3)黏扣帶鬆脫或無黏性。
(4)副木斷裂或變形。
 
 
聯絡方式:
若有以上需修改情形,請先打電話和治療師約時間或請護士告知治療師,以避免當天治療師繁忙,造成您的等待,謝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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