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胃鏡檢查】

瞭解食道及胃、十二指腸組織潰瘍損傷或病變的程度,必要時可作組織切片或其他的治療如止血、異物取出、息肉切除等。

檢查前的準備:
1.填妥檢查同意書及說明書。
2.檢查前需要禁食8小時以上。
(包含開水、牛奶、檳榔及所有口服藥物皆需暫停,例:降血糖藥物) 。
‧早上檢查者,前一天晚上12點以後禁食。
‧下午檢查者,當天早上6點後禁食。
 
3.檢查前,需取下眼鏡及假牙。
4.檢查姿勢:側躺、兩腳彎曲。

檢查過程:
1.給予肌肉注射「胃分泌及胃蠕動抑制劑」,以減少口中及胃內分泌物。檢查過程中有嘔吐感,不要做吞噬動作,可作深呼吸以減輕不適感。
2.在喉嚨噴麻醉劑,請含住不要吐出,待檢查人員指示後再吐出。
3.側躺於檢查檯上,嘴巴含咬口器。檢查過程中,請依照醫師及護理師指示動作。
4.醫師將長約100公分,粗約0.9公分的胃鏡儀器由口緩緩插入胃部。
5.檢查過程大約10-15分鐘,依檢查目的及處置不同而有時間差異。檢查過程中,可以用鼻子呼吸,張開眼睛,身體放鬆。
 
檢查後注意事項:
1.檢查後不可馬上進食,半小時後先喝少許開水,沒有嗆到或其他不適,才可以吃東西(原禁食者除外)。
2.檢查後喉嚨可能會有輕微不適情形,大部分1-2天症狀會消失。
3.如有任何疑問,請掛本院肝膽胃腸科門診詢問醫師。
 
 
諮詢電話:049-2912151
轉門診分機:4212
 
 
資料來源:照片由網路截取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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