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腸胃炎注意事項】
腹瀉時:
應加強水分攝取及電解質液體補充。
但如果噁心嘔吐時:
暫時不可以吃東西喝水,直到症狀緩解。
症狀緩解後,我可以吃:
比較容易消化的食物,如饅頭、清粥、土司等。
我不能吃:
應避免進食刺激性食物,如油炸類、太鹹或太辣的食物;及容易產氣的食物,如氣泡水、牛奶、豆製品及乳製品。
如果出現下列症狀, 應立即回診:
1.腹部劇烈疼痛、持續性的腹痛、無法緩解的腹痛。
2.吐血或解血便。
諮詢電話:049-2912151
急診分機:1191~11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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